11月7日,(600884)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协议解除暨继续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披露其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杉杉集团”)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朋泽贸易”)的实质合并重整案中,重整投资协议因《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而依法解除,管理人已启动新一轮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
据公告披露,杉杉集团与朋泽贸易的实质合并重整始于2025年3月20日,当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二者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旨在通过重整化解债务风险、盘活资产。
此后,相关方推进重整投资协议签署,但关键节点出现波折——因《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达到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定条件,此前确定的投资人向管理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确认解除重整投资协议。经重整遴选小组审议同意,该协议已依法解除。
对于协议解除后的后续安排,公告明确,为保障重整工作持续推进,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决定继续招募意向投资人,并于2025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专项公告。
公告同时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子公司持有杉杉股份的股权情况。截至公告日,杉杉集团持有杉杉股份320,29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4%;朋泽贸易持有205,264,756股,占总股本的9.13%,二者合计持股比例达23.37%,为公司重要股东。
需注意的是,上述两家主体所持有的杉杉股份股权存在较高比例的权利限制。
公告明确提及,相关股份存在“较高比例被质押、司法冻结、标记或轮候冻结”的情况,这一股权现状可能对后续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及股权处置产生影响。
针对此次重整投资协议解除及后续招募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杉杉股份在公告中作出双重说明:一方面,公司强调当前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且自身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严格独立,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本次事件暂未对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另一方面,公司也提示了潜在风险——杉杉集团与朋泽贸易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实施,可能导致二者在杉杉股份的股东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可能引发公司控制权变化。
2025年前三季度,杉杉股份实现收入148.09亿元,归母净利润2.8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