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创电气北交所IPO:主要会计报表存在大量规律性变化数据

财经 (2) 2025-09-10 18:32:47

  炒股就看,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家居家电产品从传统的单品硬件,到电气化,到网络化,再到智能化的演变主线脉络清晰,趋势也较为明显。以微处理器和嵌入式系统的应用作为技术基础,家电开始实现一些基本自动化功能。随着物联网(IoT)概念兴起,Wi-Fi和移动互联网普及,语音交互与AI初步应用,互联网家电开始出现,部分高端家电通过Wi-Fi或蓝牙连接网络,支持远程控制,家电产业开始进入联网化阶段。随着物联网技术快速发展,AI赋能智能家电优化进程,通过云平台或本地协议实现设备场景化互联,智能家电产品种类也日益丰富,功能不断完善。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精创电气”或“发行人”),公司主营业务为冷链设备智能控制器、医药与食品冷链监测记录仪、制冷热泵检测仪表及环境颗粒物检测仪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物联网和基于云的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制冷暖通(HVAC/R)、医药、食品和环境检测等行业或领域。

精创电气本次拟于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463,334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募资17,500.00万元,用于核心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及智能仪表研发中心及冷云平台建设两个项目。本次保荐人为,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其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北交所审核,目前处于提交注册阶段。

估值之家通过研究精创电气本次招股书发现,精创电气在招股书质量似乎存疑的基础上,可能存在业务实质可能美化、财务数据可能虚化、以及其会计报表由大量规律性变化数据构成的三大核心问题。下文我们将一一进行研究,以便投资者参考。

一、业务实质探究

招股书中发行人披露其主要产品种类繁多:“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为冷链设备智能控制器、节能电控箱、工业冷水机控制器;物联网记录仪、数字温度标签;红外检漏仪、智能歧管仪、智能真空泵等产品以及物联网、云计算等服务。”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中显示,发行人上述主要产品共分为两硬一软三大类产品(或业务),其中以收入占比高达90.97%的第一类冷链设备智能控制器及监测记录类硬件产品,为发行人的核心业务及绝对收入来源,第二类环境质量检测硬件产品收入平均占比7.41%而作为绿叶存在,至于第三类冷链智能控制及监测记录服务的收入占比仅为1.62%更为可有可无陪衬存在,对于后两类甘为绿叶陪衬的业务我们略过,我们重点分析发行人的绝对核心业务。

对于第一类核心业务冷链设备智能控制器及监测记录类硬件产品,发行人将其细分为冷链智能控制类产品、多源感知冷链监测记录产品、制冷热泵检测仪表三种,其分别占主营收入的平均比例依次为41.82%、27.75%、21.40%,因冷链智能控制类产品收入占比近半,为发行人核心业务中主力。

对第一种冷链智能控制类产品主力业务而言,招股书中披露:“主要应用于生命科学冷柜、商超展示柜、商用及厨房冷柜、商用冷库、冷藏车等多个场景,除部分冷柜控制产品外,冷链智能控制类产品基本均用于商业及工业类领域。”无论发行人如何将该类产品名称及功能如何进行复杂化,也就是发行人对核心业务的美化,但就其报告期内56.24元/台的平均售价而言,其产品实质应为类似于展示冰柜电脑板的制冷设备主控板,也叫数字温控器。而且此类产品均不具备独立电源,需配套冰柜终端产品使用,只能与冰箱、冰柜等生产厂家配套,至于招股书中展示的作为冷库的温控系统而存在,与其平均销售单价不符而显非真实,发行人存在业务实质美化的可能。

对于第二种多源感知冷链监测记录产品主要实现冷链全过程的温湿度等多维度数据实时监测、记录和报警功能。该监控产品作为第三方的独立温湿度监测记录产品,其在冷链运藏环节的应用范围可能并不广阔,因为该产品所实现的功能与冷链设备本身应该集成和具备功能而高概率重复,该类产品的下游应用场景或不高。当然我们以该产品报告期内平均单价约为74.48元/台来看,也能似乎支持我们的该结论。

至于制冷热泵检测仪表,作为检测工具主要应用于制冷暖通设备生产、安装、维保相关领域,基本以用于商业及工业领域。考虑耐用性其后端市场的需求也可能有限。以其报告期内平均售价269.29元/台而言,是否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或较高的竞争优势,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也即发行人本次上市的核心业务为制冷设备主控板,这点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群体为、、松下集团及沃尔玛集团等也能得到直接验证。而从发行人主控板的平均售价56.24元/台而言,即便用在冰柜等制冷设备中其售价所占比例也低。如果发行人本次上市合理的话,那么洗衣机、微波炉、热水器等多种家电均存在主控板,这类家电的主控板供应商也可以申请上市,事实上这种情况在A股却并不存在。此也可能说明发行人的制冷设备主控板的国内市场规模可能不足于产生上市企业。关于此点也同样表现在发行人的可比企业选择困难上:“国内上市公司中目前尚无主营业务为冷链智能控制、监测记录及联网相关产品制造商,冷链行业上市公司中主要以产业链上各环节制冷及贮存设备制造为主……”

作为各种家电的主控板其实质为电子产品,这类电子产品的生产由EMS企业代工即可完成制造。社会分工效率及资源配置上没必要产生专门类的生产企业,再者制冷设备主控板的功能应该由各大制冷设备制造商的工程技术部门设计,采用第三方方案也不是制冷设备大厂的惯常作风。发行人核心产品制冷设备主控板与本文所述的智能家电关联性也可能并不高,如果再考虑下文的收入真实性问题,则其是冰柜主控板代工企业的可能性更高。

相较于发行人实质可能作为制冷设备配套企业,其主控板主业范围可能过于单薄的问题,发行人却在选择可比企业时表示:“相对于同行业竞争对手通常将业务定位于某一环节及市场而言,公司产品及服务往往针对全产业链各环节,下游覆盖面较广”。发行人本身可能处于小众赛道上,在本次招股书中可能美化业务后也附带美化了自身所处行业。

二、财务数据的可能虚化

如果说上文分析说明发行人可能存在业务先天不足而要强行上市的情况,那么发行人以业务美化为数据基础表现出的财务数据的可能虚化问题,也就能够顺理成章了。

1.收入可能虚化

我们以收入为财务分析起点,分析发行人可能存在的财务数据虚化问题。招股书中披露的报告期内(下同)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依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010.63万元、42,234.65万元、48,908.93万元,主营收入起点高且保持稳定增长状态,上表中三大类产品收入也同步保持稳定增长状态,其三类产品收入占比也表现出一定稳定性。虽然从发行人上述数据表面看既正常且良好,但随正常与良好而来的是可能多项的非正常。

(1)大量收入数据规律性变化

招股书中涉及收入相关数据规律性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首先出现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数据规律性变化,在此之下三大业务均涉收入数据规律性变化,其中核心业务冷链设备智能控制器及监测记录类硬件产品项下三类产品中,涉冷链智能控制类产品及多源感知冷链监测记录产品两大类重要产品收入数据规律性变化,叠加全冷链行业相关产品收入、线上收入、线下收入、前五名客户收入、境内收入等多项重要直接数据规律性变化,以及多项核心收入占比间接数据也出现规律性变化。此外发行人还出现了诸如冷链智能控制类产品单价的几乎全硬件产品的销售单价数据的规律性变化。因此发行人主营收入存在人工干预的痕迹可能相当明显。

如果上表数据规律性变化不够直观,我们采用取大数分析法进行简化,并按规律类型重新排序,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所涉20项数据呈三类规律性变化:第一类为等额递增规律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第1-7行以自然数增加变化,第8-10行以数字2、第11行以数字4、第12行以数字7等额递增规律变化。第二类为等额递减规律变化:具体为第13-14行以自然数减少变化,第15行以数字5、第16行以数字6等额递减规律变化。第三类为以等额变化数但不依次出现的隐蔽规律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第17行以自然数但不依次出现变化,第18行以数字2、第19-20行以数字5为间隔数但不依次出现规律变化。虽然第三类数据规律性不如前两类明显,但存在普遍性以及对研究数组内数据分布规律具参考作用,所以我们也一并加以应用。

(2)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较低

招股书中披露的2024年度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五家大客户中存在两家难以识别真实性的境外企业,且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仅为9.64%,其2022年度-2023年度的占比也分别11.08%、12.39%,不但远低于一般IPO企业前五大客户收入40%-50%的占比区间,而且如上文所述该组占比数据也呈规律性变化。

考虑到发行人的制冷设备主控板主要销售对象为各大制冷设备制造商,理论上发行人的前五大客户应该相对集中,相反上表显示发行人大客户极其分散,考虑到发行人以销售主控板为主的高收入基数,发行人客户的离散度之高可能超乎意料。

(3)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

招股书中披露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62%、0.73%和1.95%,虽然整体处于较低水平,但难言正常的是每年都有发生,且2022年度及2024年度占比较为均衡,以及2024年度异常增加为454.26万元可能更蹊跷。而明显可见的是境内客户的母/子、总/分、兄弟公司间的代付情况每年都有发生,对于境内客户而言,在网银的普及以及各法人主体的独立核算要求下,代付款作为一种非正常商业行为,本身发生的概率并不高。

2.盈利能力可能虚化

招股书中披露的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分别录得毛利率41.76%、42.61%、45.48%,不但近乎行业平均值的2倍,发行人同时也为可比公司中最高水平。如上文所述发行人存在可比公司选择困难问题,如此毛利率差异之下,则有可能说明发行人选择的可比公司欠缺可比性,甚至发行人存在目的性选择可比公司问题。即便在发行人如此自由选择可比公司之下,其高出可比公司一大截盈利能力的背后,是发行人本身盈利能力的多项可能异常。

(1)多项盈利数据规律性变化

招股书中出现的与盈利有关的数据规律性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与主营业务收入数据规律性变化相同的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额及占比数据出现规律性变化,且递进至主营业务毛利率数据也同样出现规律性变化。构成主营业务毛利率核心的冷链智能控制及监测记录类硬件产品的毛利率也出现数据规律性变化,叠加收入占比95%左右的线上销售、线下直销两业务模式的毛利率数据同步规律性变化,发行人出现多项关键性盈利数据或指标出现规律性变化。也即发行人在以主营业务毛利额及毛利率为代表的盈利能力上,首先表现出可能存在真实存疑的问题。

如果上表数据规律性变化不够直观,我们继续采用取大数分析法进行简化,并按规律类型重新排序,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所涉7项数据仍然呈三类规律性变化:第一类为等额递增规律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第1-2行以自然数增加变化,第3-4行以数字2、第5行以数字3等额递增规律变化。第二类为等额递减规律变化:具体为第6行以自然数减少变化。第三类为以等额变化数但不依次出现的隐蔽规律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第7行以数字2为间隔数但不依次出现规律变化。

(2)大量成本数据规律性变化

招股书中大量出现与成本有关的数据规律性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与主营业务收入、毛利、毛利率数据规律性变化也相同的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数据首先出现较为严格的规律性变化,即每年稳定增加2,000万元左右。而主营业务成本之下的核心业务冷链智能控制及监测记录类硬件产品继续出现成本数据的规律性变化,其与环境质量检测产品同时出现成本占比间接数据的规律性变化。从成本要素三分类的角度而言,发行人出现直接材料及直接人工成本数据的规律性变化,仅制造费用未涉,但运输及质保费用也出现数据规律性变化。而其他业务成本及占比数据的规律性变化,作为主营业务成本数据规律性变化的补充,共同构成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大项数据的规律性变化。至于境内主营业务成本直接数据规律性变化,则可能说明发行人在境内成本的管理上更具“管控力”。以上12项成本数据的规律性变化,可能综合说明发行人成本数据的真实性存在较高疑问。

如果上表数据规律性变化不够直观,我们还是采用取大数分析法进行简化,并按规律类型重新排序,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所涉12项数据继续呈三类规律性变化:第一类为等额递增规律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第1-3行以自然数增加变化,第4-6行以数字2等额递增规律变化。第二类为等额递减规律变化:具体为第7行以自然数减少变化,第8行以数字3等额递减规律变化。第三类为以等额变化数但不依次出现的隐蔽规律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第9-12行以自然数但不依次出现变化。

(3)多项采购数据规律性变化

如上文所述发行人存在大量成本类数据规律性变化,而成本数据与存货相关,存货数据与采购有关,招股书中出现与采购有关的数据规律性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在采购额平均占比超过7成的核心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的采购及占比数据出现规律性变化的情况下,占比高达9成的前三大原料采购及占比出现数据规律性变化也就可能不奇怪了。此外上表中发行人核心的探头元件温湿度传感器出现采购单价数据规律性变化,以及用电量也出现数据规律性变化。也即从重要性角度而言,发行人高达9成的采购数据出现规律性变化,其真实性也可能同样存疑,当然此作为成本数据真实性存疑的补充,二者不但同时出现也说明二者间相辅相成也相互影响。

如果上表数据规律性变化不够直观,我们仍然采用取大数分析法进行简化,并按规律类型重新排序,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所涉7项数据同样呈三类规律性变化:第一类为等额递增规律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第1行以自然数增加变化。第二类为等额递减规律变化:具体为第2行以自然数减少变化,第3行以数字3等额递减规律变化。第三类为以等额变化数但不依次出现的隐蔽规律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第4行以自然数但不依次出现变化,第5-7行以数字2为间隔数但不依次出现规律变化。

3.会计报表可能虚化

在发行人大量出现收入、盈利、成本、采购类数据规律性变化的情况,从业务数据被会计记录,到会计报表最终反映会计数据结果而言,发行人会计报表中出现规律性变化数据几乎是必然,只是报表中规律性数据的多寡问题。但发行人会计报表(含主要财务指标)中出现的规律性变化数据之多却出乎意料,此既可谓是意料之中也可谓是意料之外。发行人会计报表中大量出现的规律性变化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就损益类数据而言,与上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对应的是,发行人出现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等直接数据的规律性变化,甚至存在税金及附加数据规律性变化。三大期间费用也同步出现大量数据规律性变化,而财务费用出现多项数据规律性变化情况并不常见,且叠加近乎全部由职工薪酬构成的研发费用中的4项中的3项数据规律性变化。此外还存在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等总类关键盈利数据规律性变化,可能说明发行人利润表整体真实性存疑的概率较高。

就资产负债类数据而言,发行人存在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比例类关键数据规律性变化,与前文主营业务收入数据规律性变化能够形成数据上关联关系,而固定资产大类数据、多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数据及大量负债率类数据甚至是多项所有权权益数据的规律性变化,几乎覆盖了资产负债表的多个方面。此外资产总计及负债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三项会计等式数据的规律性变化,则可能说明发行人资产负债表经过总体部署的概率也较高。

就现金流量类数据而言,发行人首先出现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关键数据规律性变化,与上文发行人大量收入数据及应收账款数据规律性变化直接相对应。至于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数据规律性变化,与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多项数据规律性变化直接相关。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数据规律性变化,则可能反映出发行人在流量类数据规划方面突出经营性的特点。

就上表的关键财务指标数据而言,发行人较罕见地出现高达15项财务指标数据规律性变化,而这其中尚未包含毛利率等关键财务指标。其中出现的并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指标规律性变化,是发行人上述三张会计报表内大量数据规律性变化的最终表现形式,而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的数据的规律性变化,则是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数据规律性变化的部分表现形式。以应收账款周转率为代表各项经营指标出现数据规律性变化,则可能再次印证发行人业务数据真实性存疑问题。而高达15项财务指标的数据规律性变化,则可能从财务的角度,综合反映出发行人本次财务数据整体质量可能不高的问题。

从上表大量规律的变化数据涉及发行人全部会计三张报表来看,发行人会计报表的整体可靠性不容乐观。

如果上表数据规律性变化不够直观,我们最后采用取大数分析法进行简化,并按规律类型重新排序,结果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所涉136项表内数据依旧呈三类规律性变化:第一类为等额递增规律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第1-34行以自然数增加变化,第35-44行以数字2、第45-49行以数字3、第50-52行以数字4、第53-58行以数字5等额增加规律变化。第二类为等额递减规律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第59-71行以自然数减少变化,第72-74行以数字2、第75-79行以数字3、第80-81行以数字4、第82-83行以数字5等额递减规律变化。第三类为以等额变化数但不依次出现的隐蔽规律变化:具体为上表中第84-107行以自然数但不依次出现变化,第108-118行以数字2、第119-128行以数字3、第129-134行以数字4、第135行以数字6、第136行以数字7为间隔数但不依次出现规律变化。

就上述大量报表数据规律变化类型来而言,发行人存在等额递增以及以等额变化数但不依次出现的隐蔽规律性变化数据占比双高且平分秋色的情况,前者与发行人营业收入总体持续上升的变化趋势可能相关,后者与发行人在报表设计思路上的保守可能有关,毕竟发行人对自身业务的竞争优势应该有着理智的认识。

而从上述这些明显或不明显规律性变化财务数据来看,虽然我们无法得出发行人财务造假结论,但我们也无法排除发行人人为过度干预甚至操纵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较高可能性。

与上述报表内大量数据规律性变化的异常可能相对应的是,招股书中数据部分存在前后不一致性即矛盾性,而从这点看,发行人本次招股书可能存在不止一个版本,同时也可能反映出发行人本次招股书的整体质量可能存疑。我们举例有二:

招股书中发行人披露的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2022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为263.51万元。但在随后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披露:“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413.51万元、415.72万元和390.67万元……。”此处披露的2022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为413.51万元(且与报表中一致),二者明显不一致,不知上表该263.51万是何出处。当然作为偶发性错误我们可以理解,但可能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与其他应收款余额类似问题还继续存在,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额也同样存在前后不一致问题,情况或许就不那么简单了。

招股书中在“政府补助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提示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336.52万元、1,365.83万元和1,316.39万元,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44%、23.59%和19.50%。”姑且不论发行人所受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比例可能过高问题,但发行人在非经常性损益明细中披露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945.08万元、794.54万元、888.85万元,与上述1,336.52万元、1,365.83万元和1,316.39万元几无任何关联性可言,还蹊跷的是该两组数据均呈现出以等额变化数但不依次出现的隐蔽规律变化情况。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从精创电气核心产品制冷设备主控板的高收入占比来看,甚至发行人更像一家冰柜电脑板生产加工商,发行人也因此可能属于家用电器类配套行业企业,如分类为其他未列明的电器制造业可能更准确,而本次上市分类为通用仪器仪表制造可能不一定严谨。

发行人本次上市可能将核心产品展示冰柜主控板,可能美化为冷链设备智能控制器,也可能存在拔高主业和业务实质美化问题, 发行人主业单薄但扩大产品及业务范围意图疑较为明显。且从其下游市场容量也可能有限的情况来看,为摆脱行业局限性也可能存在美化自身所处行业和业务范围问题。

而本次招股书中大量收入数据规律性变化、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低常、存在第三方回款等问题,可能说明发行人存在收入虚化问题。而多项盈利数据规律性变化、大量成本数据规律性变化、多项采购数据规律性变化,则可能说明发行人存在盈利能力虚化问题。至于会计报表及财务指标中存在高达136项数据规律性变化,说明发行人可能存在会计报表虚化问题,叠加营业收入、盈利、成本及采购类46项数据数据规律性变化,亦即发行人本次至少存在182项财务数据规律性变化。

此外发行人还可能存在贴片机数量与产能计算不匹配,2023年度社保费入账额与减员不匹配,处置交通工具类资产未在相关会计科目披露等问题不一而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