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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晨报)
近日,一名汽车博主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两则内容为“帮粉丝处理吃饭纠纷”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一位庞姓男子称其在安徽合肥某4S店消费后,因服务问题与店员发生冲突,车辆被门店“拉黑”禁止入店。
4S店方面则表示,该男子一年内到店用餐超260次还打包带走,甚至把自家的电动自行车带到店内员工充电区充电,且存在多次辱骂员工等行为,门店才终止对其全部服务。工作人员介绍称该店提供的免费用餐、洗车、充电是门店的特色服务,没有书面规定,也无次数限制。
3月19日,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向封面新闻表示,该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毫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顺发表示,该车主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权利滥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一年到4S店用餐超260次
视频显示,庞先生自称,他于2024年9月在合肥某比亚迪4S店购车时,客服人员告知可享受免费洗车、充电、就餐等服务。2026年3月,庞先生因充电问题与店员发生口角及肢体冲突,双方报警处理。
庞先生还称,有店员曾在电话中威胁其家人,最终他的车辆被4S店“拉黑”,无法再享受任何服务。
视频中,该4S店销售经理表示,此前曾安排客服经理与庞先生专人对接,庞先生在店内接受服务的频次、内容已经远超正常的服务范围。在此基础上,双方依然有数次矛盾升级,庞先生在4S店内的报警就不下于6次。
此外,销售经理还称,去年一年,庞先生到店内用餐超过260次,并携带饭盒打包带走,甚至还把自家的电动自行车带到店内员工充电区进行充电。
今年3月份,双方矛盾再次升级。原因为庞先生又将电动自行车停到店内新车交付区域充电,员工让庞先生将车挪走,双方发生冲突。
对此,庞先生承认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但“没人告诉我不能充”,之所以多次到店里充电、吃饭,是因为“工作的地方离这很近”。
4S店工作人员曾与庞先生协商,一次性买断庞先生的所有保养券、维修基金,门店与庞先生此后不产生任何交集。但最终该协议未能达成。
此事在社交平台引发广泛讨论,网友观点不一。有网友认为,庞先生过度使用免费资源、辱骂员工的行为不妥,4S店将其“拉黑”情有可原;也有网友表示,门店既然承诺了相关服务,就不应单方面终止,双方应理性协商解决。
各说各话,警方称还在调查
封面新闻记者经过核实了解到,涉事门店为比亚迪安徽东和鸿瑞4S店。3月19日,记者联系到该4S店,相关工作人员确认,视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该工作人员表示,门店确实为客户提供免费充电、餐饮、洗车等服务,“有专门的客户充电桩,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对外开放。餐饮方面,过来买车或者保养是有就餐的,目前没有限次数。”
当记者进一步询问与庞先生的纠纷处理进展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便接受采访。
记者私信联系发布视频的汽车博主,希望获取当事人庞先生的联系方式,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4S店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莲花派出所,相关民警表示,媒体采访需联系分局。
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相关警员则表示,针对此事,“我们还在调查。”
律师:车主涉嫌权利滥用
工作人员称,该4S店提供的免费用餐、洗车、充电是门店的特色服务,没有书面规定,也无次数限制。
车主庞先生的行为是否存在法律问题?4S店“拉黑”车主的行为又是否合理?3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毫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顺发。
1、门店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孙顺发表示,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但消费者面临举证难的现实风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这意味着,口头达成的约定同样是合同的一种形式,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该承诺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商家应当遵守。
但在司法实践中,口头承诺的举证难度极大。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若4S店否认曾作出过“终身免费”的承诺,车主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该口头约定的存在。如果车主无法提供如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有效证据,其主张将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2、车主的行为是否存在法律问题?
孙顺发说,该车主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权利滥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他介绍,首先,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车主享受免费服务是正当权利,但其“一年就餐超260次”且“打包”的行为,显然已超出了正常、合理的个人消费范畴。这种高频次、带有囤积性质的使用方式,可能被视为利用规则漏洞,不正当地加重了商家的运营成本,违背了双方建立服务关系时的互信基础。
其次,根据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该车主的行为虽然单次看似在行使权利,但其累积的频次和方式,可能导致4S店不堪重负,其获得的便利与4S店承担的额外成本之间出现了严重失衡,构成了权利的滥用。
3、4S店“拉黑”车主是否合理?
孙顺发表示,在车主的行为已严重超出合理范畴,构成权利滥用的前提下,4S店将其“拉黑”并拒绝继续提供服务,可以视为一种终止合作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抗辩行为。虽然方式可能略显激进,但鉴于车主行为对正常经营秩序的破坏,4S店此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旨在防止自身损失扩大。
4、此类情况商家如何进权利救济?
孙顺发建议,当消费者的行为超出合理边界时,商家可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进行救济,避免从“有理”变“无理”。
首先应与消费者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其行为已超出正常范围,并书面或通过可留存证据的方式告知其将对服务条款进行调整,例如限制使用频次、禁止打包等。如果消费者的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商家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张因情势变更或对方违约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双方协商无果,商家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消费者承担因滥用权利给商家造成的损失。
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