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宣布,对七名马来西亚归化球员针对FIFA提出的上诉予以部分支持,但维持大部分FIFA对其的原判。CAS裁定,这七名球员仍将被禁赛12个月,但仅限于禁止参加正式比赛,其他与足球相关的活动不受影响。同时,马来西亚足球协会提出的合并上诉被驳回,FIFA对马来西亚足球协会处以的35万瑞士法郎罚款的决定维持不变。

事件始于2025年,马来西亚足协联系了七名球员,建议他们申请马来西亚国籍,以便代表国家队参赛。球员们随后完成归化手续,并获得马来西亚护照。这七名球员分别是加布里埃尔-帕尔梅罗、加尔塞斯、霍尔加多、马丘卡、若昂-菲格雷多、伊拉萨瓦尔以及赫维尔。
然而,2025年9月25日,FIFA纪律委员会认定马来西亚足协和球员在归化及参赛资格过程中使用了伪造文件,违反了FIFA纪律准则(FDC),因为球员的相关亲属实际上与马来西亚并没有实际联系。2025年11月3日,FIFA上诉委员会维持了原判,对马来西亚足协处以35万瑞士法郎罚款,并对每名球员处以2000瑞士法郎罚款及12个月全球禁足令。
马来西亚足协和球员们于2025年12月5日向CAS提出合并上诉。在上诉中,马来西亚足协承认存在“制度性不足”,并未否认可能承担违规责任,同时指出球员仅在提供文件方面扮演有限角色,未制作或篡改文件。马来西亚足协请求撤销FIFA委员会的决定,将罚款降至不超过5万瑞士法郎。球员上诉则请求全面撤销处罚,或在无法撤销的情况下,对处罚作出适当调整,因为他们并非故意伪造身份。
此次上诉由CAS仲裁小组审理,成员包括主席拉斯-希利格(丹麦)、何塞-路易斯-安德拉德(葡萄牙)及马西莫-科恰(意大利)。听证会于2026年2月26日在瑞士洛桑CAS总部举行。
经过审查证据,CAS仲裁小组认定球员伪造参赛资格文件的违规行为成立,并认为12个月比赛禁赛是合理且相称的处罚。但根据FDC第22条规定,禁赛仅适用于正式比赛,球员在禁赛期间仍可继续参加俱乐部训练。
禁赛期自2026年3月5日开始,同时承认从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1月26日的时间已计入禁赛期。CAS仲裁小组认为,对马来西亚足协处以35万瑞士法郎罚款是合理且相称的。
该裁定为执行性决定(暂不附理由),完整裁决将在适当时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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