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因票据业务审核不严、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苏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10万元;
陈雷(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行长)、吴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行长)二人因票据业务审核不严,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李家平(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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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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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苏州金罚决字〔2025〕46号 |
票据业务审核不严、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 |
罚款110万元 |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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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雷(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行长) |
苏州金罚决字〔2025〕47号 |
票据业务审核不严 |
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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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吴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行长) |
苏州金罚决字〔2025〕48号 |
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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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家平(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 |
苏州金罚决字〔2025〕49号 |
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 |
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
苏州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