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市场周刊微博
近日,(300849.SZ)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拟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相关人员罚款合计400万元。
锦盛新材于2025年6月27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据处罚公告,经查明,当事人涉嫌的违法事实如下:
2021 年 12 月 6 日,锦盛新材与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宏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浙江宏祥承包“年产 60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厂房建设(下称“ 6000 万套项目”)。同日,浙江宏祥与阮钟炎签订《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协议》,将上述厂房建设交由阮钟炎实际承包。浙江宏祥仅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阮钟炎控制项目章、自主雇员建设、自主采购与付款、自主与锦盛新材对接请款、自负盈亏,实质系阮钟炎与锦盛新材开展业务。
经查,阮钟炎系锦盛新材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阮荣涛的侄子,阮荣涛正因为其与自己的叔侄关系,才指定将 6000 万套项目交由阮钟炎实际承包,并要求浙江宏祥在合同签订等安排中予以配合。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六十二条,阮钟炎系锦盛新材关联自然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2 年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1.2 亿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8.6%。
上述情况,锦盛新材未在2022年报中如实披露。
自2025年6月27日被立案以来,截至2025年10月23日,股价已由16.48元下跌至14.68元,区间跌幅超过10%。
《证券市场周刊》合作律所正在征集通过诉讼方式维权索赔的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3年4月22日至2025年6月2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且在2025年6月30日(含)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可报名登记。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证券市场周刊》合作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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